潘爱玲
老公提出要离婚的,女方可以先跟男方就抚养权、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到其中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离婚手续。但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女方只能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可以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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