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妻子还能有居住权吗

笑看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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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妻子不是一定有居住权的。若夫妻双方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的,则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离婚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影响居住权效力。或妻子有房屋所有权的,也享有居住权。若没有办理登记的在,则不享有居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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