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川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09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各类申请审批分数线。2009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
6.1分,即200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类为16分,照顾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子女类为16分。凡达到上述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的申请人,2009年内可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
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符合办照规定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2张贴在申请表上);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4)港澳亲属的邀请信;
(5)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
(6)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上一篇:前夫再婚了,我很后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