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的心
房管所应该不会要求你们 办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Aser
1、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为双方共有。如果没有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来进行划分的话,那婚前财产也会默认为共有财产。因此,房管局在办理房产证时,在知道产权人已婚的情况下,会要求办理夫妻共有的,房管局的要求是正确的。
2、虽然女方婚前支付了首期和两年的贷款,但婚后男方在法律意义上也支付后面的贷款,因此,男方也是占有房子的产权的。法律认可男方出资数量为婚后还贷金额的50%,就是说婚后如果还款10万元,不管实际双方各自实际出资多少,法律会默定双方各出资5万元。
3、因此,就算女方在购房上提供了大部分的资金,但如果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话,法律会默认双方各占50%的产权。一旦婚姻破裂,本来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的那部分首付款和还贷款,却被男方无条件分割一半,对于婚前出资一方产生很大的经济损失。
4、在这里给女方一个建议,你们可以按房管局要求办理共有证,但可按双方出资比例来划定房产占有比例。女方既然出资较多,那就会占有较大的产权比例。比如女方出资占了房款的70%。在申请办证时,要在申请表上注明女方占有70%的产权,男方占产权30%。这样办好证以后,如果某天需要办理财产分割时,女方就会得到房产70%的利益,这样就有效保护了女方的婚前财产。
我是房产从业人士,希望建议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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