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
女方申请离婚诉讼的流程:
1、起诉。
2、立案。
3、调解。
4、开庭审理。
5、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浊酒论清壶
起诉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划分及子女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法院起诉解决相关纠纷。提起离婚诉讼需携带材料: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家暴、出轨、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窗口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离婚与否。通常第一次起诉,如果没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法院第一次审理可能不会判离,同时6个月内,原告不能以同一诉讼请求申请离婚,6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6个月内有其他情节发生或者被告提离婚诉讼是法律准许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上一篇:婚前买房,写了我和女友名字,现在她要分手,怎么办呢?
下一篇:我实行什么样的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