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veIer
这个当然是不可以的 这个等于就是
还没离婚就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
不忠于他原来的婚姻
野百合
可以的,但另一方可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一方有上述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乔俊霞
如果离婚完毕,女方才得知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主张得到赔偿。
《婚姻法》规定: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为、爱情、有奇迹。
就该问题而言,当事人在离婚后什么时间与他人生育子女,属于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三个月内不允许当事人与他人生育子女。
同时,当事人要搞清楚,由于其是离婚后三个月就生育的孩子,那么其可能涉嫌以几种情况:
1,违规生育,必须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2,涉嫌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如果其原配在之情后会依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还有可能涉嫌重婚,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那么有可能涉嫌犯罪,重婚罪。那么,其原配除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外,还可以报警追究其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