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月
一、婚前 彩礼 钱算 共同财产 吗? 按照《 婚姻法 》对 夫妻共同财产 的定义,在时效性方面,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男女在 结婚 之前,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并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 离婚 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
(2)
(3)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