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退三金的法律规定

玫瑰银

玫瑰银

法律主观:

离婚三金的退还:三金一般以结婚为前提的赠送给女方的,因此男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只有当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男方才能主张女方返还三金。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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