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
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现在的问题是你要证明这套房子是做父母的出资。。。那么,原先那套房子的购买合同,付款人,卖掉房子的合同,收款人等等,都应该作为证据。具体操作要点应该去咨询律师。
上一篇:张馨予更新微博,一句话暴露夫妻真实状态,原来这场婚姻是怎么样了的呢?
下一篇:男人的面子这么重要吗,结婚两才年,老公居然为了面子要跟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财富传承
离婚纠纷
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产继承
涉外婚姻
分家析产
股权分割
房产分割
微信扫描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