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离婚,女方需要男方补偿怎么办

福安特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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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没有关于正常离婚时男方需要赔偿女方的规定,民法典中规定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释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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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相看两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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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女方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因为婚姻法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在双方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那么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该案例中,女方提出离婚是其权利,而不是过错。根据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次,该案中由于双方结婚时间较短,那么根据规定,女方应该退还或者部分退还彩礼,该律师的说法稍有不妥。因为,双方在离婚时关于是否退还彩礼的问题,是有法可依的。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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