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领结婚证 会有两个法律后果

李永良@中微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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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也许很多人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婚姻一定要去领结婚证,不要去相信合同,这是非法的,对你保障自己的权利很不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我国新《民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对非婚生子女有特别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1条 非婚生子女 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 抚养 非婚生子 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 教育 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4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 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法院 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 重婚 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 同居关系 和夫妻关系有以下几点差异:
一、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不受保护。
二、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
三、夫妻除了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
四、夫妻有互相 扶养 的义务;而同居没有。
五、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六、救助措施,夫妻 离婚 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要承担过错赔偿;而同居因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承担。
3、人民法院受理方式也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没有领结婚证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相信大家心里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对文章内容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有需要没领结婚证而产生婚姻纠纷还是要 找律师 帮忙, 网 上有各种各样的专业律师,无论您遇到什么法律问题都能帮助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青衫隐

青衫隐

法律主观:

一、没领结婚证的是合法婚姻么

不合法,且这段关系不受到法律保护,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法定权利和保障。


二、未领结婚证情况下“结婚”的表现

大多数没有领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一般以事实婚姻为主要表现,具体特点如下: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二)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四)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


三、未领结婚证情况下事实婚姻的危害

事实婚姻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这样一种关系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有很大危害。

(一)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在对重婚罪的规定里,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二)不经过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甚至生育子女,意味着绝大多数这样的家庭没有经过婚前检查,这样使得早婚、近亲结婚、法律禁止的疾病结婚等现象无法控制,对于后代会产生无法估量的危害。

(三)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障,因而在财产分割上易出现混乱,尤其是“离婚”的时候,一旦出现纷争必然有一方无法保护自己合法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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