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楚玉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在孩子父母尚在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人只能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最终在判决抚养权归属,即双方离婚后孩子随谁共同生活,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看谁直接不让孩子会,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还在哺乳期,因此该儿童一般情况下是判归母亲直接抚养,由不抚养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当然,有原则就有例外。如果存在母亲一方具有严重的传染疾病,如梅毒,淋病的不适合抚养孩子;或者刚醒,有效能力,但拒绝履行抚养权,那么此时孩子很可能会判决由父亲直接抚养。
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因为其上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独立意识,那么此时法官很可能会根据原被告双方的情况,以及孩子目前抚养的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为原则的基础,综合判断孩子由谁抚养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此时法官一般会考虑孩子由谁共同生活,由谁抚养较多,等综合因素去考量孩子由谁抚养最为合适。在北京地区6周岁以上的孩子是可以表达在父母双方离婚之后,和谁共同生活的意愿的,在实践中,我们也经常向当事人建议。虽然还是外面八周岁,但是可以让孩子写下书面说明,或者录下视频证据,让孩子表达在父母离婚之后,其更容易,同时也不能生活在意愿,以此作为我方当事人争夺抚养权更有力的证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是有能力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的。那么此时如果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更愿意同妈妈共同生活,那么此时法官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并且在实践中,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意愿,对于判决抚养权归属来说,是最为有力的一个证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官孩子来了法庭亲自询问孩子真实的意愿。并且为孩子所陈述的内容做下笔录,当然,法官在询问孩子的时候,会要求夫妻双方均不能到场,从而避免了夫妻双方以自己的意愿去影响孩子自己真实的意愿。
但是本案的特殊点在于老公因为刑事犯罪而被判处徒刑,因为其在监狱中服刑的期间,是无法直接照顾孩子的,因此孩子如果没有满八周岁,那么很大概率抚养权会判给女方;即使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并且其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那么也是因为老公正在监狱中服刑期,没有条件去照顾孩子,也没有能力去抚养孩子,那么即使孩子愿意同父亲生活访问,也会考虑到这也不利前提,从而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
志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次,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定原则是:
宝贝的贝
当然应该判给母亲。因为父母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男方被判刑入狱,你们离婚,法院会把孩子判决给母亲的。爷爷奶奶不是第一监护人,不可能判给爷爷奶奶。
回归宁静山林
孩子抚养权会判给你。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属于父母,父亲坐牢了,那就应该属于你了。爷爷奶奶的抚养权,只有在父母均不在了,或者均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才会有。
我是神
你老公在坐牢,一般来说孩子判给妈妈的。但是如果爷爷奶奶有经济收入,家庭情况比较富裕的情况下,而你的工作和生活输入比较差的情况下。那么由爷爷,奶奶先代为抚养的可能性会高,还要结合孩子跟谁更有利于生活和教育。
尘埃
夫妻离婚,老公坐牢,一般孩子会被判给女方的,不会判给爷爷奶奶,爷爷奶奶不是直接的监护人。
落魄先生
我觉得根据你的描述,正常情况下,孩子都是判给母亲的,除非母亲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等等特殊情况。
追求理想
老公坐牢了,你是孩子的母亲,如果离婚,孩子应该判给母亲,母亲做孩子的监护人,母亲有责任与义务把孩子培养成人,这是天经地义的。
孩子不能判给爷爷奶奶,因为他们年龄大了,隔代教育孩子是不利的,所以还是母亲带孩子最合适。
谢谢邀请,佛系,2021年8月5号
小陆香香
老公坐牢,离婚了,孩子的归属问题,首先,你老公是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肯定不能给你老公抚养,那看你的意见,如果你想要抚养孩子,法院肯定是会判给你的,因为你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就算孩子爷爷奶奶争取,只要你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还是会给你抚养。只有你和你老公都不抚养孩子,那孩子才可能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
蓝月亮
老公坐牢了,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的概率很大,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方判刑孩子就必须判给另一方,但因为他已经判刑坐牢了,根本无法照顾孩子,因此,从对孩子的成长来看,明显孩子判给女方更有利于子女成长,一个判刑的父亲,可能并不能给予孩子良好的教育,并且也不会判给爷爷奶奶,父母尚在,没有判给爷爷奶奶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