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一年半,因感情不合想离婚。婚前我父母给我十万存折,算是嫁妆,存的是我的名字。男方家电也都是我

韩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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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是儿戏。夫妻需要磨合期,没有大的矛盾,暂时不要离婚。离婚对女人不利,再婚选择难度大,未必就能比现在好。

人生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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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是可以的 不过打官司 很麻烦的 慎重 希望能帮到你

掌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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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你有没有证据了。比如借条之类的,如果没有估计悬了,如果真打算离婚我建议你还是去咨询下律师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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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婚前财产公正就不能

軒軒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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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嫁妆是女方个人收入、积蓄或者以个人收入、积蓄购置的物品,那么属于婚前财产。

如果是女方父母赠与的钱和物作为嫁妆,那么还要区分两种情况,从本质上说,嫁妆是财产的赠与,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女方父母在赠与嫁妆时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一个人,那么该嫁妆仍然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说明,那么嫁妆属于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算为婚前财产,因为是存的你的名字。先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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