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
丈夫服刑期间委托父母代签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章调解
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七条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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