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 Huang ^_^
二婚民政局负不负责负责保密。具体原因如下:
1、首先说公民是没有权利要求民政局保密的。因为婚姻登记是公开公示的,但是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婚姻登记信息一般以档案形式收存。只是从查询的角度来说的话,民政局的婚姻档案不是随意让人查看的,所以也算是保密的。是在问去结婚登记的时候,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可以对另外一方隐瞒或者欺骗一方的之前婚姻的状态的。但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可以主动提起,也可以选择不提起。但是如果一方问起的话,民政局工作人员是应该如实告知的,不应该隐瞒的。此前有过婚姻,应当如实告知配偶,否则会给自己和配偶以后的生活埋下祸患。一个谎言往往要更多的谎言去弥补,不如最初的时候就真诚以对;
2、去民政局去办理结婚证,民政会查询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根据身份证会查询到对方是否有配偶,是否属于已婚的,民政局会直接告诉两人,对方已登记结婚,不能再进行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