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含义

September

September

法律分析: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是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生活的子女,包括成年子女。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的是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还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上一篇:出轨离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

下一篇:有没有好看的小说,最近婚姻故事看多了,觉得婚姻特别可怕,有没有什么类似的正常点的书.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