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证明是结婚证吗

宋成刚

宋成刚

法律主观:

如果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可以去民政局查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民政局没有这个档案,从法律上讲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真的办理过,那一定是档案或者当时办理的时候出了什么问题,那也只能找相应的民政部门,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首先,需要证明当事人是某某单位或公司的员工,在社会结构中,当事人属于这个单位或公司,也就是为了证明这个人的身份是合法的,然后,单位或公司还需要证明自己有同意员工与他们结婚的资格。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并不是未婚证明,而是无婚姻登记证明,无婚姻登记证明的内容包括了未婚证明,虽然现在结婚已不再强制要求单位开具介绍信了,但是婚姻状况证明是必不可少的,你只需到你所在的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处办理证明即可。,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颁发补领结婚证。,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结过婚的都会在民政局有备案登记的,这个可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残雪落花印

残雪落花印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为尔而来

为尔而来

并不是,两者有根本的区别。


三、婚姻证明和结婚证有什么关系


1、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2、所以在开具婚姻证明的时候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结婚证、离婚证是国家出具并加盖国徽的法律证明,具有证明公民婚姻状况的法律效力。政府应加强对公民信息的收集、整合,建立查询平台,而不是让公民再去开具其他证明。


3、可以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你的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这个就能当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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