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银枪
李律师您好:\r\n咨询您一下,我刚结婚半年,现所住房屋是以我和我父亲的名义一起联名贷款购买,故房产证和土地证上对该套商品房的产权分配是我与我父亲每人50%,婚后,贷款由我和我的妻子每月偿还,近期出现一个问题,妻子提出,现在房子既然由我们夫妻偿还,想让我父亲把另外50%产权转到我个人的名下,是想万一我们的婚姻以后出现问题,需要财产分割的时候,她只能分得我个人所持有50%的一半,即25%,有失公平,因为贷款由我们两个偿还的,现父母那边也有情绪,想着儿媳妇刚嫁过来,就想着以后要分财产,所以坚决不同意转让另外50%的产权,两方的想法我个人都能理解,但也不想就这样僵持下去,对一家人的相处不利,所以,我想作一个公证,意思是如果以后我们的婚姻因我个人原因造成失败离婚,那我自愿将我本人持有的50%产权转给我妻子。我想这样即让妻子安心,也不让我父母知道,将两方的矛盾化解掉。以上所述是我个人的情况,本意就是想咨询您,像这样的一份分证该怎样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材料?到什么地方办理?如果您可以办理这样的公证,大约需要多少费用?等相关情况,我将认真考虑您的建议,期待着您的回复。谢谢
βнΖ℡
符合因为要求由自己提法律起保护作用双方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所以不公正也可以只是打起官司的话别人会钻漏洞空子所以还是公正保险些
MoMo
符合
袁权
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 住房属于一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个人,和他人无关。 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或是房产证加名字,这房子和另一个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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