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桂玲
1、进行 离婚登记 男女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通过 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 或对 财产分割 等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
3、申请宣告婚姻为无效婚姻 下列情形的的为无效婚姻: (一)重婚; (二)有 禁止结婚 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4、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 结婚 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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