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的云cium
如果按我的想法,结婚以后就不应该有什么隐私,特别是手机应该属于对方可以随时看的物品,而不应该成为个人隐私的物品。
在我的认知里,结婚了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们可以有秘密,但那些秘密只限于从前,而往后我们就不应该再有任何事情瞒着对方了,比如我自己,我也有秘密,我也有不想让他知道的事情,但那些都是从前,不会再出现在我今后的生活里。
所以我们结婚以后,我的手机有录的有他的指纹,微信,QQ他也知道密码,而且支付宝银行卡密码他也是知道的,而他也是这么对我的,手机有我的指纹,我们甚至有时候会登对方的微信或者支付宝,因为有时候要用到对方的号,而这样做我觉得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们俩从来不担心对方会有外心,也从来没有考虑过离婚,或者是对方出轨等,可能我们之间的感情变淡了,也可能我们之间的感情变成了亲情,但我们自始至终都认为,我们是一家人,而一家人就不应该有秘密。
我闺蜜则不同,她与她的老公手机密码对方都不知道,她打不开他的手机,他打不开她的手机,他们说这是个人隐私,可他们的婚姻总是摇摇欲坠的感觉,他们才结婚二年,孩子刚刚半岁,却让人感觉他们迟早会离婚。这大概就是你所说的隐私造成的吧,两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就好似人在心不在,这样的婚姻有什么意思呢。
李sir
严格意义上说,夫妻之间应该有隐私权,这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
夫妻之间应不应该存在隐私
严格意义上说,夫妻之间应该有隐私权,这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
快乐
我认为不应该有隐私,夫妻之间更应该坦诚相待,夫妻共同创造一个家,共同生活,什么都是公平的,对方有事隐瞒,你心理能舒服吗?任何事情明着说,就更不会产生误会。我老公以前就因为背着我,在上班的时候天天和一个老女人打电话,一打半个多小时,经常晚上十一二点回家,由于他听信她的话,导孩子发烧不让给打吊水,原来打3天就好了,结果导致孩子受了7天的罪,为了那个老女人,他频频对我撒谎,导致我们的感情急剧恶劣,因为他的隐晦,我们是天天吵架,最后我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日子,无法忍受他对我的背叛,我们离婚了,到现在我的心里都无法原谅他,每回想起这些,我恨不得把他们千刀万剐,心里的伤害是永远无法去掉的。难道你也想每天活在被欺骗的生活里吗?
人生如梦
夫妻间是否应该有隐私众说纷纭。各有理由。可我认为夫妻间决不能有隐私。理由是:夫妻本应相亲相爱,相依为命、同心同德的共同打理建设美好家园。(她不同于普通的人与人之间)这就好比人的两只手。做任何事两只手必须相互配合。共同出力才能把一件事做好。如果你藏一点。我掖一点。你做你的。我想我的。情感上总是存在着隐私。那么这对夫妻肯定无法做到头。举一个或许不雅的例子。女人都珍惜自己的“隐私”。可某一天“隐私”出了问题需要去看医生(不去理会男女医生)。。。你能为了“隐私”而不让医生窥视,检查、诊断吗?。。。恐怕会有人说。病人在医生面前没有隐私。是的。病人在医生面前应当没有隐私。而夫妻之间在彼此面前更不应当有隐私。因为。任何隐私都不能替代女人的“隐私”被丈夫以外的人反复窥视。。。
小琦
夫妻间必须有各自的隐私空间,有的事物也许一辈子也不要让对方知道,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配偶的尊重,跟夫妻间的感情和真诚没有直接关系。有的隐私一旦告诉对方了,还会招来不必要的误解和猜疑,使家庭关系变得紧张直至发生恶果。所以,永远让隐私埋在心底对维系家庭的和睦、巩固夫妻的情感都是有好处的。
我心飞翔
应该有!这不是单纯的隐私问题。如果每天面对一个对于自己来说几乎透明的人。就失去了夫妻之间很多的快乐。换句话说,“凡事太近,势必缘分早尽。”给对方留一些空间,也给自己留一些空间。在彼此尊重对方的选择和隐私时,能让对方在保留了自己一片小空间的同时主动的去关心另一方。这样不是比强迫的要好得多吗?
Hard man
我觉得应该有隐私。有隐私并非坏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现实的和内心的。比如他非常喜欢那个人,而他只把她放在心里,仍然爱着你,这不很正常吗?如果告诉你,就是他什么也没做,你如果知道了,心里就像吃了个苍蝇那么难受,这个隐私有必要都给你坦白吗?还是不知道的好,不吵不闹,他爱得仍然是你。
勿忘我
从权利的角度来说,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隐私;但从夫妻的角度来讲,彼此不应该有太多的隐私,特别是原则性问题,当然这也不是说夫妻之间什么事都得汇报,比如QQ、手机等这些建议彼此不要老是检查,毕竟夫妻之间需要信任,如果连这点信任都没有,感情是很难好下去的,所以不要用是否掌握QQ密码来衡量是否有隐私!
情淡
我觉得应该有,夫妻之间,也不会是完全透明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自己的隐私,但我认为这种隐私不能以伤害夫妻感情为代价,隐私允许有,但对彼此要坦诚,不能做偷鸡摸狗的事,一切以维护夫妻感情为原则。
C陈C 陈
严格意义上说,夫妻之间应该有隐私权,这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所谓隐私,就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只能公开于有保密义务的人)当事人不愿意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各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所以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是有隐私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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