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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仅是两个相爱的人情感的结合,更是两个独立的个体甚至是两个家庭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过程。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是夫妻财产共有制,但同时也规定了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随着法律的完善和社会观念的变迁,“契约化”在婚姻家庭中的影响逐渐深入,无论是同居期间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的情况日益普遍。婚前对双方财产及婚后财产安排进行约定,运用得当,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为婚姻生活保驾护航。
(A小姐):家境优渥,父母为其创造了殷实的家庭财富
(B先生):名校毕业,处在创业初期,父母是普通的工薪阶层
A小姐与B先生相识后很快进入热恋,在谈婚论嫁之时,A小姐的父母考虑到双方家庭在经济方面的巨大差距,以及还处在创业期的B先生未来收入的不稳定性,提出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
A小姐父母的顾虑你能理解吗?我们不妨先一起来看看,哪些人群更有必要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呢?
1、双方家庭财富悬殊的人群
这类人群的财富大多是父母辈辛苦积累下来的,在结婚时还没有完全归属于个人,两代人的婚姻财富不仅资产种类繁多,还牵涉许多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为避免日后纠纷,预防经济影响感情,明确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对婚后所得财产进行约定就十分必要;可以使双方感情更纯粹,财产归财产,感情归感情。
2、企业家和高管等高净值人群
这类人群或拥有个人企业,或在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资产主要由高价值的公司股权、期权、稳定的高薪收入、金融资产等构成。因此,一旦发生婚变,一方很可能会陷入被析产的局面,所持股权可能会被分割、调整,这无疑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此种情况下,可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避免婚后财产混同及婚变析产的风险。
3、再婚人群
再婚家庭的一方或双方,经历过一段不完美的婚姻后,能更加理性地考虑财产问题,对于这类人群来说,拥有的资产不管多少,都是个人的财富积累。如果选择再婚,自身和其子女的经济利益是其考虑的重点,尤其是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还会涉及法定继承权的问题。通过夫妻财产协议进行明确约定,能够避免在婚姻再次遭遇变故或者发生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措手不及。
显然,A小姐父母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长远,A小姐和B先生的情况,一份双方都认可的婚前财产协议更能保障A小姐的婚姻稳定。那么,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对哪些财产进行重点约定?又怎样避免婚后财产的混同呢?我们继续通过A小姐的案例来进行分析。
A小姐:我共有三套住房和一间商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全款购买的,准备结婚后和B先生共同居住;另外有套180多平的房子是父母赠与给我的,目前还没有办理过户,也是已经付清全款的;我还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和一间商铺,每月共需要支付月供2万元。
律师分析: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婚姻关系中房产的保护性规定是各类财产保护规定中最详细的。就您的情况来说,目前居住的这套房屋因为已登记在您个人名下并已付清全款,毫无疑问属于婚前财产,其财产归属不会因为与B先生结婚共同居住而发生变化。
目前还登记在您父母名下的房产因还未办理过户,从产权角度看还是属于您的父母,但需要注意的是,若您在婚后再办理过户,需要您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您个人并签订赠与协议。
按揭购买的一套住房和一套商铺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如果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进行特别约定的话,您和B先生从结婚起到需要分割财产时止的实际供房款占总房款的比例及对应的房产未来增值部分将被视为共同财产。若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来约定该两套按揭房产婚后仍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只要有清晰的协议,法律上是支持的。此外,如果您在与B先生结婚后将房产卖出,所获得的现金在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也是很容易与其他婚内财产混同的,真需要分割的时候,如没有清晰的事前约定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A小姐:我有300万元的一年期大额存单以及50万元左右的流动存款,这部分资产如果不做清晰的婚前约定的话,婚后混同的风险是不是也比较高?
律师分析:
这部分财产属于现金资产, 且这部分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婚前财产的“法定孳息”,即个人财产。鉴于现金资产的易混同性,如果不通过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来明确约定婚前财产部分,那么留好相关银行凭证就十分重要,并且要做好资金的物理隔离,避免资产混同。
但从现实角度来考虑,若现金取出作他用或与其他资金产生混同,在需要进行资产切分时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可能难以认定,因此,对大额现金资产及婚后用该资产所购买的物进行约定可更有效地避免现金资产的混同。
A小姐:我平时也炒炒股,当初父母给了我一笔启动资金,现在的市值大概100万,但股票这个东西涨涨跌跌的没个准数,未来什么情况谁也说不准。这部分资产有签《婚前财产协议》的必要吗?
律师分析:
您父母给您的启动资金完全属于您个人的婚前财产,假设您没有与B先生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就结婚了的话,由于股票收益是属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结婚后该股票账户的收益就是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结婚当日该账户内的股票和现金可以算作是婚前财产,但股票本身价值可能因为行情的涨跌而发生很大变化,也不能排除未来不断买卖股票,或者将该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出售后取出现金另作他用,时间久了就很难清楚界定到底哪些是婚前财产,很容易与其他家庭共同财产混同而难以区分。您的这部分资产的价值比较高,我们建议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来确定归属。此外,为了避免混同,除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之外,建议婚后严格执行“专户专款”,建立独立交易账户进行股票投资,不与其他财产混用。
B先生:B先生处在创业初期,独立经营一家一人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我们结婚的话是否会导致公司资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呢?在《婚前财产协议》里怎么保障他的权益呢?律师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言之,即使公司股权等权益性资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但因婚后的经营而产生的收益和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用这些收益再投资的,再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要保障赵先生个人股权等权益性资产,在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时,不但要明确权益性资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还要明确权益性资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和增值亦归一方所有。
婚姻不仅仅需要道德来引导,更需要法律来规范。婚前签订财产性协议并不是对爱情的质疑,正确认识婚前财产性协议,订立依法有效的财产协议能够帮助双方确认个人财产,使双方更纯粹地享受爱情的美好与家庭的温暖,同时也能预防家庭纠纷和财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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