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鱼
如果女方婚前购买房屋并支付首付款,但婚后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则共同偿还贷款的本息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女方的个人财产。该套房子无法办理公证证明系女方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套房产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无法办理房产属于其个人的公证。
心静如水
您好,按照您所表述的情况,若女方婚前贷款买房,没有特别约定,且写女方一个人名字的情况下,一般而言,该房产属于女方婚前财产。若想将房子在婚后明确归女方所有,建议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签字后,可以将该协议进行公证,但是即使公证了,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花仙子
如果女方婚前购买房屋并支付首付款,但婚后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则共同偿还贷款的本息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女方的个人财产。该套房子无法办理公证证明系女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套房产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无法办理房产属于其个人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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