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每一天
估计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不能成功办理的,而且结婚登记所也会要求等到判决书生效之后才能过来办理结婚登记,
【加盐的咖啡】
如果与前妻之间的法定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就再次办理结婚登记,那必然是重婚罪,这也是因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核实他的判决书。
天地无声
我们每个人做事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事情要多思考,离婚书尚未生效就迫不及待的结婚,这属于重婚罪。
秦晓东
离婚判决书上都有这么一段话: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某某中级人民法院。很多人没有把这段话当回事,这不,阿梅的丈夫小杨就遇到了,而且还造成了悲剧。
阿梅和他的丈夫小杨,在打工的时候认识的,然后就匆忙结婚了。两个人老家跨两个省离得远,生活习性都不相同,婚后的生活过得十分不如意。共同生活时间不长就分居了,随后,小杨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阿梅以为地处较远,没有到庭,但阿梅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意见,认可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
法院根据双方的意见以及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小杨和阿梅离婚。小杨是去法院自行领取的离婚判决书,而阿梅因为较远,是法院邮寄的判决书。加上在邮途的时间,阿梅收到判决书的时间比小杨晚了4天。
阿梅看到判决书后,有些不满意法院的判决,经过咨询律师、准备材料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上诉后,在二审期间,阿梅才知道小杨已经结婚了,而且是在小杨收到判决书之后的第8天,在外地(女方所在地)民政部门领取的结婚证。
阿梅知道这一事实后,随即将小杨再婚的事情反应到了小杨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控诉丈夫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她当时的情绪很激动,说‘我和我老公婚都没离完,他就成别人的老公了’。” 检察院行政检察科检察官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按照程序,如果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的,在此期间,离婚判决还未生效,阿梅和小杨仍存在婚姻关系,小杨不能和别人登记结婚。经批准后,民事行政检察科依法受理此案。
该检察院经过调查并向小杨求证,得知阿梅所说的都是事实,在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是不能和别人结婚的,而民政局为其发放了新的结婚证书,这是一个明显的法律错误。且小杨在申请与另一名女子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中,婚姻状况一栏显示为“离婚”。
事后证明,小杨拿到一审离婚判决书后,便带着判决书和另一名女子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而为其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一时大意,并未核实小杨的离婚判决书是否生效,就为二人办理了新的结婚证,导致出现小杨重婚的情况。民政局认为,小杨在向该局申请结婚登记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持无效法律文书申请婚姻登记,其行为涉嫌欺诈,依法撤销杨某结婚登记行为,其结婚登记无效。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文书15日内可提起上诉,在此期间,离婚判决还未生效。也就是说只有经过15日的上诉期,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书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这也意味着,在上诉期间阿梅和小杨的婚姻关系存续,都不能和别人登记结婚,若与他人结婚,就涉嫌犯重婚罪,如果要拿一审离婚判决去办理结婚登记,必须要有法院判决生效证明文件才行。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而阿梅的丈夫小杨就已经涉嫌构成“重婚罪”。所以,需要谨记,不是拿到了离婚判决书就已经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了,而是要等到判决书生效之后才算是真正解除了。假如不知道什么时候生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求证一下。当然,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登记处工作人员会要求出示判决书生效证明,该生效证明则是由办理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待判决书生效之后依法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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