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一是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二是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一、双方分居多长时间后可以自动离婚
两口子多长时间不在一起都不能算是自动离婚。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但是仍需法院判决才能离婚。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单单只是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因为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身体状况等等。
所以,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我国的法律的规定,
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而且分居期限已经满两年了,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2、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才能判断是否需要判决离婚。
3、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在分居两年后除了自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还可以离婚的途径就是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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