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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这种行为为属于骗婚是可以撤销婚姻关系的;要看这个病属不属于重大的疾病,会不会影响到对方,如果只是个人隐私的话,没有必要告诉对方
勿忘初心-陌路&
接受的话就可以选择结婚,如果接受不了的话就应该选择分手,婚前的病史当然应该告诉伴侣了,因为结婚是要处于一个公平的状态,如果婚前的病史选择了隐瞒的话,会影响你们两个人的感情。
穆
那么这样的婚姻已经涉嫌诈骗,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而且法院也会同意你的离婚。不仅应该告诉对方,而且不能隐瞒任何的疾病,也不能去欺骗对方。
黄清协
目前很多人会婚前检查并不重视,因此生活中会出现一些伴侣隐瞒婚前病史的现象,近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中规定,婚前病史应告知伴侣,此规定引起网友热议,那么婚前病史该不该告诉伴侣?伴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婚前病史该不该告知伴侣备受关注的民法典婚姻家庭中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换言之,若伴侣有意隐瞒婚前重大病史,则配偶有权终止夫妻关系。
实际上,自2003年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强制婚检制度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在不少网友看来,配偶是否如实告知婚前患重大疾病的情况,是影响婚姻稳定和下一代健康的重要因素。
对于告知配偶自己重大病史的规定,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并提到做婚前检查的必要性,甚至分享出自己在结婚前主动了解配偶家族病史的情况。
在支持者看来,了解对方的身体状况和家族遗传病史,是提升婚姻质量和保护下一代健康的关键。
当然,这一规定也引来网友的争议,有网友疑惑:“难道生过病就没有了结婚权?强制说出患病经历,患者隐私权又该如何保障?”
婚前“重大疾病”界定标准什么样的重大疾病应该在婚前告知?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认为,要对不适合结婚或者有可能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损害的疾病进行界定限制。如果疾病与婚姻家庭关系不大,也不会给婚姻当事人造成损害,不告知也不要紧。尤其考虑到老年人婚姻中,有些病无法界定重大不重大,告知可能有麻烦。
全国人大代表易家祥说,关于“重大疾病”的定义,自己只查到2007年启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但保险疾病和临床疾病差异较大,在法律中需要对“重大疾病”的依据进行明确。此外,一些恶性肿瘤、癌症等重大疾病,如果治疗及时可以长期带癌生存,这些情况法律也要予以考虑。
一些与会人员还提出,在撤销婚姻的操作流程上,还应明确“重大疾病”的范围由哪个主体来确定,明确究竟是在医院鉴定还是要进行专门的司法鉴定确诊之后,才能据此申请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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