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白鹤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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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夫妻双方中尤其是没有管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要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一、房屋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存在两类:
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书在另一当事人手里,且不予认可;
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信息;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既可以自己到房管登记部门去调取,也可以委托律师去调查取证,自己去的话一定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律师,律师会在接受委托后,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领取律师调查函,并携带自己的律师证件,去房产所在的房产部门去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房产部门对属于当事人自己的房产是允许查询的,查询复印完相关资料后,房产部门会给您盖章确认。这些带有房产部门印章的资料,就可以提交法院作证据使用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取证的难度就很大了。建议先了解房屋的位置和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像第二种情况,律师一般无法取证,只能靠法院的执法力度。一般情况下,在向法院递交了调查取证申请书后,法院会进行审核然后决定是否同意受理,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受理申请,然后由法官带着法院的调查函去相关部门去核实申请的内容。
二、存款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夫妻虽然生活多年,但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存的?出现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虽然常见,这种情况如何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存着,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取。如果对存款的银行、帐户、数额等都一概不清,那么,在实践中法院是不会受理这样的申请的。
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查询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股票、基金方面的证据,也需要申请法院去调取。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股票、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资金帐户及交易密码等信息。如果只知道在哪个证券公司开的户,而其他的信息一概不知,也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取即可。如果对相关的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话,就比较麻烦。当然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交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但这种查询方式,一般法官会不愿接受,因为工作量太大。
四、股权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果夫妻离婚时,双方还涉及股权的分割问题,就需要一方当事人向法庭提供另一方在公司所占股权的比例。否则,会影响对股权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确认股权比例一般以该公司在工商局的登记资料为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必须去该公司所在的工商局,进行工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工商局印章。工商登记查询一般比较详细的介绍了公司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的股权比例以及公司股东的变更情况等等。如果自己去查询,需要携带身份证。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查询时还要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打印费等。
五、保险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随着人们生活理念的发展,投资保险业也进入了人们生活中,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又出现了分割保险利益的问题,涉及这个问题,就要进行取得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实践中离婚时涉及分割的主要是人身保险存在的争议最大,因为牵连到受益人、被保险人的人身权的问题。而家庭财产保险则随着财产的归属划分而自然分割了。在离婚诉讼中,常常是一方当事人明知家里入了保险,但又没有保险单来进行主张分割;或者是知道对方当事人自己在外面入了保险,但不知是哪个保险公司。遇到这种情况,如果知道哪个保险公司的,可以提供保险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申请法院调取。如果没有任何信息,法院很可能不会受理的申请。致使我们的证据就无法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的获得很多时候很难获取,建议在遇到麻烦的时候,请个律师帮忙帮助取得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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