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善若水
要求:写清双方的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结婚地点、住址、联系方式等),写明双方自愿离婚、明确写出男方净身出户、子女如何抚养、债务如何分担,双方签字并明日期即可。
协议离婚当中,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离婚夫妻之间就可以约定一方净身出户。那么这个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呢?今天,我就为大家带来相关协议书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
男方:×××,男,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
女方:×××,女,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
男方与女方于×年认识,于×年×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日生育一女儿,名×××。现因男女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婚生女×××随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教育费、医疗费等)由男方全部负责。暂定男方现阶段每个月支付抚养费元,在每个月15号前将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者存于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号为)。如遇物价上涨或教育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抚养费需要增加时,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抚养费支付至女儿独立生活止。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儿。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五次,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五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双方共同所有位于的房屋一套,现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2、存款、名下所有银行存款,均归女方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务,均为男方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份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离婚协议书看似像合同,但是却不受合同相关法律调整,并且法律规定只有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之后,才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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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其实已经是慢慢的淡忘,人生,其实就是这样,无奈但又必须去接受,伤心但又必须面对。看过你类似的问题真的很多,而且很常见,虽然大同小异,但细节上会有所不同。所以感情问题必须分析,才有好的对应方法。如果楼主愿意花点时间来了解,学习一些经验指导你方向,你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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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净身出户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首先写明
双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等详细信息
2、其次写明双方自愿离婚:
3、写明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如果男方净身出户,可以写明全部财产归女方所有、最后,标注日期、双方签名。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还应写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
养费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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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男,汉族, 出生,身份证号 ,住 。
女方: ,女,汉族, 出生,身份证号 ,住 。
男方与女方于2002年认识,于2005年8月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 日生育一女儿,名 。现因男女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婚生女 随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教育费、医疗费等)由男方全部负责。暂定男方现阶段每个月支付抚养费 元,在每个月15号前将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者存于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号为 )。如遇物价上涨或教育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抚养费需要增加时,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抚养费支付至女儿独立生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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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写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
1、写明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和基本信息;
2、写明离婚的原因以及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写明男方自愿放弃所有共同财产;
4、写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相关问题;
5、写明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离婚协议上应当有夫妻双方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