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后父母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小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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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后父母是否还需要给抚养费,一般因情况而定:


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2、子女虽然已满十八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然要负担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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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8岁以后父母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1、一般18岁以后,父母就不需要给抚养费了。因为只要孩子超出了十八周岁,父母对孩子就失去了法定的抚养义务。该法定义务一般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抚养费数额的变更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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