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杨少川)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
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财产离婚协议书模板
财产离婚协议书1
男方(甲方):男,汉族,年月____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乙方):女,汉族,年月____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登记结婚。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3、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双方各自名下有存款的,该存款保持不变,归各自所有。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三、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五、财产公证对离婚时财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项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新 尚 人
这个做公证,你联系线上公证平台,让他们提供材料清单,线上提交就可以,不要到场。
虹声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写明婚前财产的范围和权利人,最后应该有当事人的签名和时间。婚前财产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不进行公证,公证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财产,但是不公证婚前财产也是自己的财产。
一、财产公证的流程为: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二、财产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4、与公证相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顺其自然赵红伟
办理离婚公证,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
如果是出国使用,则要确定公证处是否具备涉外资质。
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件、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等,
准备好材料后,直接去当地公证处提出办理申请即可。
陈雪娟
离婚公证办理: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当事人可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也就是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种证明,相当于对离婚协议书更增加了一重保险,使离婚协议书更容易等到履行。公证是公证处代表国家进行的一种证明活动,证明其公证的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相当于给离婚协议书上了双保险,更增加了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使离婚协议书更易于履行。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记载当事人自然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的证明。离婚证书原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如离婚证书遗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协议公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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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
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财产离婚协议书模板
财产离婚协议书1
男方(甲方):男,汉族,年月____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乙方):女,汉族,年月____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登记结婚。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三、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双方各自名下有存款的,该存款保持不变,归各自所有。
2、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离婚协议书2
无财产离婚协议书其实跟普通的离婚协议书差不多,只需要写无共同财产分配就好了。以下为您提供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格式一份。
男方:xxx,汉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女方:xxx,汉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财产公证对离婚时财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项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