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鲤
您好,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是要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的。但是在有些地区,已经推出可以跨区办理结婚证的政策。
比如,北京市规定2015年12月1日起婚姻登记可以跨区办理。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将开通全业务网上预约和微信预约服务,当事人可提前预约。即自2015年12月1日起,一方或者双方为北京市居民的当事人,可到北京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而撤销婚姻、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仍需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因此,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否能够跨区办理主要还是看当地政府的安排,如果已经实施跨区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新人就可以选择就近的区、县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
大愚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内地居民结婚,应当由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审查后确认符合登记要求的,则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