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女儿婚前首付了一套房,每月还贷是由父亲转到女儿账户上去还款,这样婚后会属于共同财产吗?

指尖陀螺

指尖陀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如果父母在女儿婚前给其购买房屋,并且还款也是由父亲支付的,这套房屋就是女儿的个人财产,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还款过程中,女儿婚后也出现了还款的记录,那么这部分还款就可能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贡献,从而也可能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建议在还款时尽可能保留清晰的记录,并在婚前或婚后签署协议,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皮小子

皮小子

这样婚后不会属于共同财产,因为这套房子是父母给女儿婚前买的,并且是父母出的首付,而且婚后也是由父亲还贷。

虽然父亲把钱转到了女儿的账户上去还款,但是说到底还这笔钱还是父亲出的,也就是说父母有付款凭证,这套房子是父母自己供的,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陈恩宇

陈恩宇

父母可以在女儿婚前同其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写明由父母赠送给女儿一套按揭房,首付款及其还贷全由父母承担,以按揭房付款规定分期转入女儿特定的账户(此一定要写明女儿的账号),写好该协议以后,去公证处公证。以后保存好付款和转款的相关凭证。

这样操作以后,该房产在女儿婚后就应该还是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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