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如何分别受理?

素衣

素衣

与外国公民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的,应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调解书或判决书),须申请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二、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崇明

崇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能否向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复函》中规定,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后,在中国境内又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如果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该外国人则应就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后,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无误才能予以婚姻登记。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没有时间限制。

所以,你若想在中国境内申请与另一名中国公民结婚,应当先就你和前妻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

上一篇:和老婆吵架分居快一年了要离婚现在也不跟我联系一直拖着好吗?

下一篇:我老公是个现役军人我和他想离婚可他不要小孩我又没能力抚养怎么办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