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要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小川

小川

法律主观:

离婚女方想要孩子需要如下条件:
1、须经双方协商,确认女方取得直接抚养权;
2、无法协商的,须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双方的工资、工作、与子女关系、家庭环境等条件予以对比,确认女方更适宜扶养子女。例如,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3、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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