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婚后买房用父母资助,离婚分割怎么规定?

茜儿

茜儿

婚后父母资助购房离婚后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七色彩霞

@七色彩霞

这个要看当时买房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比如,如果是男方父母帮助买房的话,他在买房前说这个房子是买给自己儿子的。

那么这个房子女方就无法分割,因为这个属于男方父母赠与自己儿子的。

但是如果男方父母什么都没有说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小小小小小

小小小小小

当然了,这个民法典规定的很明确,婚后买房用父母的钱资助买房,但离婚后的分割,当然还是自己的,与对方没有关系。

向日葵️

向日葵️

肯定属于父母对子女单方而不是夫妻双方的馈赠

阳光a人生

阳光a人生

还是这个是要看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决定的并不是说资助

Tistan  Chen

Tistan Chen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首先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算作是父母的赠与,在没有明确说明该笔出资只归其中一方所有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各自享有一半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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