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面布衣梅凌风:
你好,现在没有事实婚姻了,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是非法同居关系,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徐国录
1994年2月1日前的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其他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致青春~大雄
事实婚姻分阶段,原因是94年以后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以前承认。
一、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不承认事实婚姻。
二、2001年4月28日后,事实婚姻效力待定。
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