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时分居需要什么证据

李泽鑫

李泽鑫

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 房屋租赁合同 ;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实践中,若夫妻分居离婚的,此时自然要满足分居 离婚的条件 。而这其中我国法律明确要求,首先是夫妻以感情不和而分居,之后持续分居达到两年或更长时间的,那么一方 向法院起诉离婚 的,才能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这时才会做出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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