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范泷桀

范泷桀


(1)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应为“已婚”);


(3)双方合影2寸结婚照三张(红底近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原办理结婚证单位是各镇(街道),还需另外提供该镇(街道)民政办出具的有效档案证明。

拓展资料: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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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失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原登记机关或者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三张。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原件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必须贴男女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去民政局申请补办,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将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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