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孩子抚养权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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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一: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现在抚养小孩的成本越来越高,小孩的各项支出,例如教育费、保险费、医疗费等零零种种。每位家长都担心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都尽自己所能给孩子创造好的条件,这是人之常情,法官在判决抚养权时往往首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 一般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二: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孟母三迁的故事,告诉我们给孩子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的重要。而在现实生活中,治安较好的小区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安静的小区能保障孩子的休息。反之,流离失所的生活则无法保障孩子的安全与休息。 一般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三: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现在很多刚做父母的人都是上班族,孩子就只能够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也是占优势的。 一般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四: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法官一般会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过多的体会父母离婚前后的差别。因为父母离异对孩子而言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创伤,若再改变生活环境,则可能让孩子一时无法适应。 一般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五: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为保障儿童的基本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两周岁以下的儿童,即在哺乳期儿童,一般由母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没有明确规定抚养权的归属,但“一切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官会考虑他们的意见。 一般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六: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如果对方已经有恋人并且很可能结婚,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官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除此之外,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继父继母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般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七: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离婚时,法官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情况判决子女抚养权,但若当时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改变抚养权。经过审核,如果发现有抚养权乙方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危害子女等状况出现,或者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出现,法院也会变更抚养权。 一般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八:争取获得孩子的心。 尤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认真听取他们意见并计入笔录,作为判决抚养权的重要依据。做父母的要拿出诚心、真挚的感情,尽量减轻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 争夺孩子抚养权技巧2
1、2010年两人相识并自由恋爱,登记结婚,2012年儿子出生。 在双方父母出资下,在武汉某小区购买一套房。房贷、装修费用主要都是女方承担。很明显,女方经济条件比男方好。 孩子两岁以后,女方就一直在外省工作,孩子基本都是由男方和父母在带。 2018年,两人结束了8年的婚姻,决定离婚。 离婚原因跟很多离婚夫妻一样: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加上双方性格、婚姻家庭观不同。 女方描述,男方性格暴躁,不好好工作,致使双方感情不和。 男方在婚姻存续长达8年的时间里,对家庭极端不负责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现双方已长期冷战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女方的诉求就是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拿回儿子的抚养权,男方不同意。女方将男方告上法庭。 第一次法院并没有判决双方离婚,因为两人意见并未达成一致。 半年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最终同意离婚。 现在的重点在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儿子8岁,从小到大基本一直随男方父母生活。由于妈妈常年在外省工作,一年也没见孩子几次。 在法院上,当法官问起孩子你是跟妈妈还是爸爸时,孩子毅然决然的回复是爸爸。 在女方的心里,似乎这个结果是她意料之中的,但是为了孩子,她还是堵了一把。 男方脾气到底好不好,是不是长期赌博,有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至少在孩子的眼里,他只是爸爸! 案件的最后,法官结合孩子的个人意愿,还是把孩子判给了爸爸。 较之于父亲的“不负责任”,母亲的缺位的“冷伤害”在孩子心里或许更难复原。
2、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综合考虑,并不是说符合某一点就可以一定争取到或者缺少某一点就争取不到。 对于抚养权的归属具体有哪些规定?
1、孩子年龄:一般两周内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孩子越小,女方争取到孩子的可能性越大。实践中8周岁以上(法条规定10周岁以上)法官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2、孩子性别:男孩一般倾向于男方,女孩一般倾向于女方,两个孩子原则一人一个。
3、双方的经济条件:一般经济条件好能够为孩子提供有利的经济基础保障,更有利于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4、稳定的生活环境:如果孩子一直是由某一方照顾的,已经形成稳定的生活习惯,对于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
5、离婚时孩子在哪一方身边:这个也很关键,如果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最好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 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中,这就需要父母在诉讼中尽可能收集更多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包括庭审的表现都非常关键。
3、孩子先判给了对方,还能要回来吗? 办理的案件中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协议离婚,一方提出的要求是抚养权归自己才同意离婚,为了离婚另一方不得不签离婚协议。 之后发现对方根本照顾不好孩子,后期想要夺回孩子抚养权。 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提起诉讼的话,胜算大么? 如果刚离婚不久去起诉,并没有特别证据证明对方照顾不好孩子的话,很难胜诉。 这是很典型的拿同意离婚作为筹码,让对方放弃孩子或一切。在一方心力交瘁的情况下,很容易会答应对方要求。 变更抚养权,首先看双方协商的结果,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则双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变更孩子抚养权; 其次,在一方不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另一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在庭审中积极举证。 需要证明自己有利于抚养孩子,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比如,本方经济条件更好,对方现在无力抚养孩子,经济上不能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 孩子已经超过10岁了,明确表示愿意和本身一块生活; 对方抚养期间存在虐待遗弃孩子; 对方存在吸毒、坐牢导致丧失抚养能力等。 总体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难度很大,比诉讼离婚时争取相对困难一些, 所以建议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一定要权衡清楚。
4、我见过很多父母为了争夺、变更孩子抚养权,带着孩子到处东躲西藏的。 在孩子抚养权上,他们认为谁控制孩子,就谁拿到唯一的核按钮。 争夺子女是正常心,但是一切根本还是为孩子,因为孩子绝不是婚姻的牺牲品或者战利品。 “都说在离婚时,如果在房子和孩子中选择一样,妈妈会选择孩子,爸爸会选择房子。” 但我同样希望这也是一个伪命题。 因为在离婚时,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达成一致意见, 这才是我们作为一个离婚律师最愿意看到的结局! 争夺孩子抚养权技巧3 首先,女方要了解在哪些情况下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其次,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要求把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判给自己;最后通过搜集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一定要派上用场。
2、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女方要求两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女方可以寻找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女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男方可主张2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关于孩子抚养,法院一般会考虑这些因素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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