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大乖
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三张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底色须为红色。
4、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系再婚的,还须携带离婚证。
温馨提示:办理结婚登记时,工作人员会对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才会予以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A0.Ᏼ࿆Ꮻ࿆Ꭶ࿆Ꮥ࿆
再婚进行婚姻登记时,除了相关证件材料以外,还要携带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才可以在再婚登记完成以后,注销当事人之前离婚的信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shirley
法律分析:需要,当事人第二次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证可作为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使用。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屁屁的不挽留
二婚办理结婚证时,是需要带上离婚证的,当然有的地方只需要身份证也是可以的
妍妍
需要的拿离婚证的。按照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回收离婚证。
还需要准备的证明是: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再婚是指已婚一方在原配偶离婚或死亡的前提下,通过国家正式法律途径与他人办理结婚手续,组建新家庭的行为。与办理结婚手续一样,男女双方都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再婚需携带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人员审核后出具结婚证。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中国申请再婚的,其离婚证明(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依照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终止其前妻关系的,必须经中国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经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2、离婚的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再婚,必须出示离婚证。
3、持有中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一方申请再婚,应当提供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4、中国驻外使领馆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由驻在国公证、外交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证的离婚证明的认证手续,对在境外有长期合法居留权或者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发给或者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如有特殊情况,应报国内主管部门批准。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从中国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书中收集婚姻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国籍证明或者离婚判决书。
6、与中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按照条约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使用。
7、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提供的虚假证明或者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
寒谭秋月心如洗
法律分析:二婚结婚需要离婚证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护照,以及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无配偶的签字声明等材料。而离婚证时证明本人无配偶的重要材料之
一。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下一篇:婚前房产,离婚后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