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世锦先生

世锦先生

可以的,但是要满足一些条件的!相关知识如下:
1、关于赔偿,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以侵犯隐私权要求他的精神损害赔偿,难以得到支持;


2、关于财产,一般而言,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您的房本上注有他的名字,应该作为共同财产;


3、他的所作所为,比方说安摄像头、酗酒、婚外情、暴力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作为离婚及要求其赔偿的理由;


4、关于儿子的抚养,如果在哺乳期,应该归你抚养,超过10周岁,要征求孩子意见,总的原则要有利于孩子成长,从这方面考虑,儿子归你抚养,可能性较大。

所以一般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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