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要经过冷静期吗

平凡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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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诉讼离婚一般没有冷静期。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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