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取微信的名字一定要很长很长
就算是你的个人财产,你的良心说的过去吗?那是男方父母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现在男方父母相信你,才给房子登记在你的名下,希望你们恩爱,不要坏脑筋,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难道是你们夫妻感情不好?宁愿吹了师座庙,也不要拆掉一桩婚姻,希望你幸福
努力奋斗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产是基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尤其当女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应当考虑到男方父母购买房产的本意和初衷,而不能简单依据房产属性来判断。也就是说双方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愿意登记在女方名下,父母的真实意思是为子女买房,用于子女及其配偶婚后共同生活居住,其出资应当视为对男方及其女方的共同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符合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对房屋产权归属的心理预期。该房产属于男方父母出资首付,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也就是男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男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房产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归谁所有,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一般房产会考虑归登记方所有,给男方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中华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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