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致友
未登记领证的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私人名下的财产个人所有,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共同经营是合伙人关系,可以与另一方合法继承人分割。
病亡前立遗嘱(必须有法律效力)的,该方遗产可按遗嘱办。
按民法典,同居关系中负责了照顾病人多年,是有资格要求继承此人病亡后的遗产,这是与此人法律上的合法继承人分割此人遗产。
谢莲
没有结婚,不是合法夫妻,不能分割对方的财产,如果有遗嘱可以分割,符合法律程序。
雨点儿
从法侓层面来说,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张丽彬
这种情况应该去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专业的问题要找专业的人。律师会给你提供好的建议
芳草有路
(1)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同共有处理。双方按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2)同居生活前或者同居生活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视为赠与行为,视为有效,一般不得收回。
(3)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属于连带之债。
(4)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当予以适当照顾,或者又另一方给与一次性经济帮助。
(5)同居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不能取得继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