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一般没有的
身不由已
二婚没有
风调雨顺
各地不同,咨询当地
英子
2017年7月28日新修订的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
同时,在该条例没有单独说明的情况下,是按照国家制定的条例遵照执行的。参考如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 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84号)有这样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 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所以二婚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具体的天数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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