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关系中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的需要还吗

我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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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需要,除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为个人债务。债权人需要证明该债务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否则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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