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财产转到父母名下,离婚的话,这部分财产是不是就不算共同财产了

勇

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转移财产的话,依照法律,应当少分或不分;必要时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Peter 琴

Peter 琴

可以,可以对财产进行公证,赠与给自己的父母。

Aser

Aser

可以啊~~~你的现金可以去买黄金进行保值,黄金交给父母,就没人知道了。

张丽彬

张丽彬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父母也需要你配偶同意。

Never Say Never

Never Say Never

除非你的妻子在离婚两年内都没有发现你的行为才可以,不然你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共有财产,是有两年的追诉时间的,财产会被少分或部分。

另外,首先你要确定你的财产是不是共同财产,结婚前获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如果你的房子是父母买的,婚前送给你的,那也是属于你个人的。

在结婚期间你自己赚得,不好意思,还是夫妻共同的,你可以赠与父母,但需要配偶的同意,如果你自己赠与,对于你父母也是可以的(但必须不是恶意的,可你觉得你是吗?)

最后,希望你的大度些,最近花钱可以放松些了(反正是你两的钱),就这样吧,破财可以消灾,你自己衡量吧~

慧娴洲

慧娴洲

你把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得看被转移的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老婆不知道你们有多少共同财产,则么事都好办,否则就是恶意转移,离婚时还是要追究的。

要想合理保护自己努力赚来的财产,除了不让别人(含老婆)知道外,有一条路子可行,就是与老婆 签订书面的 《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书》 进行明确约定,并且是你老婆自愿同意签字的。

为加深你的印象,请看看相关规定:

A、 《婚姻法》的部分条文: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有如下内容: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如下内容: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这样,你心中有 杆 称 了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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