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

花

花

离婚一般女儿判给最有利于女儿成长的一方。即女儿不足两周岁,一般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具体理解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可以判决男方获得抚养权: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总体而言,离婚时有一个女儿的,法院一般会将直接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女儿成长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上一篇:新婚姻法是不是有,男女双方结婚5年后离婚,女方就权有分男方分得男方名下房产了!

下一篇:最好的婚姻关系是怎样的?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