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上的一滴糖
婚外生子即“私生子”,有私生子不一定是重婚,只有符合重婚罪条件才能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成立条件:(一)主体,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
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二)主观方面,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构成重婚罪,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三)客体,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法律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四)客观方面,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要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深深深几许º
婚外生子是属于重婚的,因为大多数的在婚姻关系仍然存续的期间在外面和别人生孩子都是属于一种公开的行为,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就非常容易的构成我们国家的刑法中规定的重婚罪,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是规定的。
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在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的时候,并不是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与小三生育了子女,主要还是要看行为人是否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与他人又登记结婚。如果仅仅是在婚内偶尔出轨,并没有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种情况下是无法按照重婚罪论处。此外,也要注意有两种特殊的情况,虽然行为人有重婚行为,但是也不能认定为重婚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陈海勇
婚外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需要是有配偶的一方重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相婚才构成犯罪。婚外情孕育子女的行为只能表明有配偶的一方有出轨行为且与婚外情人产生了子女,还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法律婚姻关系或者是事实婚姻关系,需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才会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就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
重婚要有重婚的事实证据,而如果只是婚外生子一般只认定为婚内出轨,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对于受害者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违反婚姻的一方给予相应的离婚赔偿,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对于重婚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