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邦正
合法的,如果男人女人都是50多岁,长期单身的话,他没有对别人造成影响,都是两个人深思熟虑之下的选择,是可以的
尘埃
肯定是不合法的,不领结婚证就是非法同居。夫妻应尽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斌
不领证长期同居这样肯定是不合法的,有事法律肯定是不受保护的。
我心飞翔
不领证就相当于没有结婚。这样下去如果有了矛盾,并不能保障自己的。
残雪落花印
理论上是违法的,但是现在在农村或者年龄较大的老人这种情况很常见,也就见怪不怪了。
秦晓东
一般性的同居没有犯法,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是触犯重婚罪的。
晓风残月
那女人都是50多岁的人都是单身长期的同居不领证的话也不结婚的话合法吗像这种的手法就是作为他们的话只要他们没有结婚的话应该是可以在一起的
Tistan Chen
您好。
合法,所谓的非法同居在已经被取缔了。不结婚同居是被允许的。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
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
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
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立法过程
根据1980年制定的《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几个司法解释和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实际上中国对事实婚姻的立法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具体讲,即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期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如符合登记结婚条件,那么法律承认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法律认可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期间,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律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2001年4月28日后,法律规定允许达到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效力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法院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004年4月1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对任何一方均无配偶的男女,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法院将不再解除同居关系,也不再称这种同居为非法同居。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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