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英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新情况新理由有哪些 对于新情况新理由,审判实践中的情况千差万别。一般认为,是指基于离婚以及与离婚相关的事项(子女、财产等)本身,包括影响案件审理的各种因素的概括。习惯性的做法,以是否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和理由作为判断标准。笔者认为,传统的判断标准要求太严,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新情况、新理由”无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实践中又难以判断时,法官应该追本溯源,从立法解释的角度领会立法原意,注重个案研究,尊重民情民意,综合分析认定。对此,建议把握好两个原则。
1、不受限原则。只要是具有影响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情形(如家庭暴力、虐待、吸毒、第三者介入等),暗藏社会隐患,尽管原告以同一理由和情节再次提起诉讼,也应视为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不应受六个月的限制。
2、宽泛原则。对“新情况、新理由”的判断要区别不同情形,标准不宜过于严刻,要适当放宽条件,尊重法官的自由裁量,酌情从宽掌握。
参考云南法院网,:gy.yn.gov./Article/spsw/fajx/201307/3407
7.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双方和好 六个月内可否再次
首先,6个月内原告不许再次起诉离婚是原则性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就是说,离婚诉讼中原告的起诉权是受到限制的。通常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两次离婚诉讼的间隔时间为六个月。
此外,大家对法律限制六个月内不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要有认识。这种规定只适用于前一次离婚诉讼的原告。如果是前一次离婚诉讼的被告作为本次诉讼的原告时,是不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的。法律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判决不准离婚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都是维持原有身份关系的案件,规定原告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有利于稳定和改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因此规定六个月的期限是有必要的。
其次,这种情况存在例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0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规定的条件的限制。”六个月内不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在六个月内发生新情况,原告有新的理由,则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可以受理。在司法实践中,被告实施了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或是被告实施家庭暴力且造成或足以造成原告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或者被告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影响原告合法权益等,原告可以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所谓新情况、新理由,就是指当事人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遇有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的,或有其他确定不能继续同居等严重情况和理由。
但是人身关系毕竟不能财产并系,前者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而感情又是会发展变化的,因此在六个月内如果出现新情况,或者原告有新理由,或者被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哪些属于新情况新理由可以在6个月内重新起诉离婚的
好像任何情况下,都要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吧。不然去听听法律援助贴吧 中的,专门的离婚 这块的律师,的说法吧。
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起诉是什么时候开始算六个月
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六个月内,原告是否就一
六个月内,没有新的证据或新的理由的,不得再次提起诉讼。
法条连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判不离六个月内可不可以协议离婚
你好。可以的。这个只要双方协议好,没有异议就可以了。采纳一下吧,谢谢了。
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六个月内法院不予受理,需要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我国婚姻规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风中的雨
婚姻关系牵涉到比较复杂的人身关系和家庭关系,婚姻双方应当持严肃慎重的态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所以规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是希望已经经过一次诉讼审理及调解过程的婚姻当事人有充分的时间,慎重考虑。
生病住院不能出庭,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法庭可以中止案件的审理,待原告出院后,再恢复案件的审理。当然原告也可以选择撤诉,人民法院在裁定准予原告撤诉时,也应当告知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再起诉有可能不被受理的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情况、新理由。”
所谓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是指当事人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理由,或有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的,或有其他确定不能继续同居等严重情况和理由。比如出现了有可能导致凶杀、自杀等情况,可以认为是出现了法定的新情况、新理由。还有一些情况,如6个月内出现重婚;一方犯罪;一方公开与他人姘居;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等也应酌情考虑。
阿狸
对于新情况新理由,审判实践中的情况千差万别。一般认为,是指基于离婚以及与离婚相关的事项(子女、财产等)本身,包括影响案件审理的各种因素的概括。习惯性的做法,以是否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和理由作为判断标准。笔者认为,传统的判断标准要求太严,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新情况、新理由”无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实践中又难以判断时,法官应该追本溯源,从立法解释的角度领会立法原意,注重个案研究,尊重民情民意,综合分析认定。对此,建议把握好两个原则。